明代,英溪流域的運輸由洪姓經(jīng)營,昭惠廟成為洪氏當境神廟,拔拔燈活動后來定為年例。明弘治中葉,拔拔燈隊伍增加車鼓舞、花鼓唱、大鼓吹、刣獅等演唱及武術(shù)表演項目。
拔拔燈有燈首(即組織者,俗稱“燈排頭”)4人,程序10項。一、供天。農(nóng)歷正月初九“天公生”,給天公上供。二、敬神。做完“天公生”,把供品挑到昭惠廟供仁福王諸神。三、縛燈。準備“燈陣”,每陣用一條粗大的繩索,上掛燈籠。四、會燈。傍晚,各燈陣到昭惠廟前會合。每陣各有附帶表演項目在巡行中表演。五、起駕。燈陣會齊后,仁福王起駕,隊伍出動。六、脫殼。隊伍首先沿廟前名為“五斗”的田地環(huán)行3圈,稱“脫蛇殼”。七、謁祖。接著,燈陣向洪氏家廟挺進,繞廟巡游一環(huán),大放鞭炮,表演各種游藝節(jié)目。八、迎燈。謁祖后,燈陣返回本自然村,開始全境大巡游。九、回鑾。巡游全境后,留一燈陣為仁福王護駕回鑾。十、報燈。仁福王回鑾入廟,決定下一年燈首,舊燈首當晚到新任燈首家報喜,放鞭炮祝賀。至此,一年一度的拔拔燈圓滿結(jié)束。
拔拔燈活動是泉州海上絲綢之路內(nèi)河驛渡的繁榮歷史的一個佐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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