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打城戲,又名法事戲、和尚戲、道士戲, 發(fā)端于清咸豐年間(1851--1862年),流行于泉州、晉江、南安、龍溪及廈門、金門等地。它是融合釋、道二教這之法事活動形式而形成的,為全國罕見的宗教戲劇。
據載,泉州開元寺,自唐至宋,每年中元皆筑壇設醮,超度亡魂,寺僧則表演一些短小佛經故事,穿插雜耍技藝,以招觀者。約于1860年,已有七百余年道教活動史的晉江小坑園村,首次出現(xiàn)道士(俗稱“師公”)創(chuàng)建的打城戲班,俗稱“師公戲”,聘請?zhí)峋€木偶藝人口授《目連救母》等戲文。清末民初,泉州開元寺僧延聘打城戲藝人,另組建大開元班,打城戲又稱“和尚戲”。至此,打城戲便成為泉州佛、道兩教的宗教活動劇種。
泉州打城戲源起于宗教祭祀活動,發(fā)展和成熟于道、佛僧人的法事表演,無論是內容與形式,都與宗教血脈相連,還與民間民俗活動有相依相存性。打城戲的主要演出活動場所和生存環(huán)境則依附著民間殯喪等法事活動,如“做功德”等。在這些活動當中,它既是一種戲劇表演,同時也是一種民間的宗教活動。
打城戲的表演以羅漢科舞為主,兼有提線木偶的若干表演特色,以武戲著稱,武打運用泉州南少林拳技;音樂則在道情和佛曲的基礎上,吸收提線木偶的“傀儡調”,成為別具一格的宗教韻味。因其適于喪儀法事活動,保存大量民間的特技、雜耍、舞蹈以及所謂“大開籠”的恐怖表演。如演員的桌上翻跳功夫,連壘七、八塊桌子,從上面翻下來,一個人可雙手、腋下、咀、頸部夾十—粒雞蛋從八塊桌頂翻下來站在小板蹬上,疊羅漢、吃火吐火、吃紙拉腸、甩須、甩發(fā)、蚌舞、黑白鬼舞、叉舞、旗舞等,尤其是“開大籠”,如公雞與蜈蚣;雌雄鬼,鷹與蛇,虎與狼等動物搏斗,和一些恐怖場面表演,用刀劈面、用剪刀刺眼和刀插肚、鋸腰等。這些表演帶有很強的的神秘性與獨特。
打城戲形成于宗教法事儀式活動,所以被稱為儀式戲劇,保護好打城戲對研究宗教的娛能化和戲劇的宗教功能,以及宗教中的戲劇文化都有重要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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